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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山着火或因“驴友”用火不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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圉福洧哆逺 发表于 2013-11-9 23:18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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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济南驴友网报:8日,兴隆庄南部山头上到处都是灰烬。
事件回放
  7日18:00左右,兴隆庄南部两座山头着火,专业灭火队员与附近群众数百人经过3小时将山火扑灭。
记者追踪
  8日上午,记者在起火的山脚下看到,山火主要烧毁了杂草和灌木丛,空气中仍然可以闻到焦糊的味道。“烧了差不多一百多亩吧。”附近一位村民说,中午一点多,他就看到山上冒烟了。
  济南市森林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7日的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,属于中等危险。当天晚上出动专业灭火队员70多名,历时3个小时将火扑灭。经过初步调查,起火原因可能与“驴友”用火不慎有关,具体过火面积和损失还在进一步核实。
  记者了解到,我市从11月1日起进入2013-2014年度森林防火期,至明年5月31日止。根据《森林防火条例》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,在林区和距林缘500米范围内,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因违章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,有关部门将严肃追究其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编辑点评
  因几个人野外用火不慎,竟“点燃”两座山头,数百人3小时才扑灭。后果多严重,损失谁承担?
  提醒广大市民多些公德心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森林防火期内禁止野外用火,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  

精彩评论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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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再 发表于 2013-12-1 19:5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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